2007-04-18

相忘于江湖

相濡以沫,不如相忘于江湖。

出处:《庄子·内篇·大宗师》

【原文】
死生,命也,其有夜旦之常,天也。人之有所不得与,皆物之情也。彼特以天为父,而身犹爱之,而况其卓乎?人特以有君为愈乎己,而身犹死之,而况其真乎?
泉涸,鱼相与处于陆,相呴以湿,相濡以沫,不如相忘于江湖。与其誉尧而非桀也,不如两忘而化其道。夫大块载我以形,劳我以生,佚我以老,息我以死。故善吾生者,乃所以善吾死也。

【译文】
死和生均非人为之力所能安排,犹如黑夜和白天交替那样永恒地变化,完全出于自然。有些事情人是不可能参与和干预的,这都是事物自身变化的实情。人们总是把天看作生命之父,而且终身爱戴它,何况那特立高超的“道”呢!人们还总认为国君是一定超越自己的,而且终身愿为国君效死,又何况应该宗为大师的“道”呢?
泉水干涸了,鱼儿困在陆地上相互依偎,互相大口出气来取得一点湿气,以唾沫相互润湿,不如将过去江湖里的生活彻底忘记。与其赞誉唐尧的圣明而非议夏桀的暴虐,不如把他们都忘掉而融化混同于“道”。大地把我的形体托载,并且用生存来劳苦我,用衰老来闲适我,用死亡来安息我。所以,把我的存在看作好事的,也就因此而可以把我的死亡看作是好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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